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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公司董事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9-9 23:53:4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潮钿先生分别于2015年3月19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分别为:粤证调查通字15007号,粤证调查通字15008号):因你公司(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国证券法》的有关,我会决定对你公司(你)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及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潮钿先生后续将根据调查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为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刊登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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