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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可以有效的维护我国经济安全

※发布时间:2019-3-13 18:44:0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自中本聪提出区块链技术以来,该技术已被应用于“互联网+”的方方面面。丁庆洋、朱建认为基于区块链的分布式存储、“瀑布效应”等优势,可以将区块链技术应用到P2P行业中,从而使得该行业在信息获取及使用方面的安全性有较大的提升。通过区块链技术的加密算法和智能合约等原理,区块链终端上传的数据可以其真实性和完整性。黄永刚认为基于区块链这种“去中心化”的技术,我国居民的电子医疗档案可以将不再只存储以医院为中心的数据库中,而是储存在区块链上,透明且易得。患者可以及时自己的病情,并且通过上传到区块链的信息不易等优势,方便患者去其他医院就医,且当医生出现误诊的时候,也可以因为其信息可追溯的优势,对相应的诊疗医师进行求偿及法律诉讼。从国家层面,减少盗取医保行为的发生,减少国家专项资金的浪费。

  杨平生认为区块链技术可以有效的消除银行业中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解决银行业最头疼的对于贷款人资格审查环节,减少坏账的发生,服务的定制性也可得到巨大提升。并且依据该技术,银行业将减少百亿美元的成本,这其中就包括大量的人力资本,而且还少去繁琐冗杂的数据库管理,银行并不需要搭建更加庞大的中心数据库来面对每日巨大的数据流量。王安平、范金刚、郭艳来认为在当前能源日益枯竭,带来的污染也很难消除,面对能源互联网所面临的计量精确度、交互性等问题区块链技术都可以很好的进行解决。并且通过区块链技术独有的去中心化、信息不可等特点,可以很好的提升能源使用的效率,减少能源浪费,进而提升对的。因此,在信息安全问题日益严峻的形势下,区块链技术可以很好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安全性,不仅可以帮助互联网企业更好的发展,也可以帮助传统行业进行转型升级。

  当前,我国正在处于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面对国际上WTO国要求我国尽快采购市场和国内采购市场仍处在转型期的双重压力,田金莹、李羽飞认为当前我国采购在预算编制上还不到位,从而易出现“寻租”行为。其次,我国对于采购的监督还不到位,往往只做到事前监督,而对于采购活动的全流程则缺少及时的监督,进而才会产生“豆腐渣”工程,使得利益受损。孟宪宇、牛霏霏认为我国加入GPA后,我国采购电子设备的信息安全问题和信息不对称问题需要引起格外的重视,否则,会导致我国经济数据的外泄,对我国经济安全构成。

  区块链技术是一个分布式数据库,每个人都可以作为一个结点向某个区块键入信息,而该项信息一旦确立之后即有了唯一的身份识别,该区块或节点的信息只能通过本人进行修改,进而防止别人的恶意,而且对于每一项区块信息的修改,也都会被自动记录下来,且被其他结点的用户观测到。并且当用户进入他的区块时,只需一个智能终端便可实现,不需携带沉重的电子设备,倘若该项电子设备丢失,用户可以提前设置多电子签名授权机制权限,从而避免因设备丢失造成机密数据的丢失。因此,区块链技术可以如实地记录所有交易数据,保障各项记录的真实性、可追溯性,同时所有交易的痕迹也极难被。

  公有链由于要求用户是匿名的,因此建立不同用户间的交易所需要的信任成本是巨大的,因此,该项方式会以交易效率为前提,从而使得交易更加的公开、公平。另一种极端情况就是私有链,从表一中可以看到,私有链并不存在去中心化,它只是作为一个部门中的封闭的区块链来运行。因此,使用私有链是用一定的公平来换取处理信息的效率。而夹在两者间的联盟链被视为最有可能广泛应用的区块链技术架构。由于该区块链上的交易双方对彼此的业务都很了解,或处于同一产业链条上,因此彼此就可以实现数字身份的相互认证,基于此便又可确保交易双方的法律实体地位与数字化交易信息的匹配,并且由于对于双方业务的了解或在同一产业链条上,便可较容易的达成业务共识,不需消耗更多的时间成本。而且由于联盟链参与双方都有在该区块网络上的记账权,并不是受单一中心控制,从而不会产生数据格式的变化和交易信息的丢失。联盟链的架构技术既满足交易双方想要加快交易的,又能够交易的公平进行,因此该技术将最有可能推广开来。

  区块链由于其特殊的架构方式和算法带来如下优势:一是协调信任机制:该机制的诞生依靠的是区块链技术的共识算法,能同步将信息或者数据进行全网更新,并且不易丢失,即使在恶劣的信息条件下,依旧可以完整且无误的上传数据,并且在数据的任何一个节点上,任何人都无法对数据进行和删除,信息的真实性,因此可以使交易双方完全信任彼此的信息。

  二是易接洽性:该优势也同样来源于数字签名、共识算法等技术的应用,通过以上技术,存储在节点上数据的安全性得到了巨大提升,数据自然也可安全的在不同节点上进行交换,而那些非交易信息则不可通过交易结点进行读取,也就很好的双方的机密数据,不被外露。最后,区块链的架构还允许增加新的结点,不仅可以使更多的人加入到已经建立好的区块链当中,从游戏旁观者变身为游戏参与者,同时,也可以与其他区块链进行对接,使信息更好的互联互通。

  三是区块链印证信息成本的低廉。当前无论是知识产权、专利技术还是其他种类的鉴定,都需要本人前往多部门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期间的时间和成本大大增加,从而阻碍专利技术落地发展。而区块链技术以其特有的加密算法和组织架构,使得输入到节点中的信息永久保存,不再需要中央机构进行鉴定,“去中心化”的特点使得在节点上键入的信息能够同步更新到整张网络中去,防止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经济效率的损失。并且在实践中,有些司法部门已经将区块链上存储的信息作为的证明,使区块链上的信息有了法律效力。

  区块链技术中推崇的留痕可追溯以及信息共享等内容都是当前我国采购项目亟须且正在逐步推进变革的地方。且通过合理的公开采购项目可以有效的防止等问题的发生,且通过区块链技术也同时节约因公布采购信息内容而带来的纸张的消耗。由于其终端进入的便利性,可以贴出采购内容的QR码,从而可以做到时刻关注项目的运行状况。同时,引用新的信息技术,也会倒逼我国采购项目的治理和监督做出相应的改变,优化管理和监督程序,并且通过采购对我国经济运行进行把脉,更好的我国经济运行走势,以及将来加入GPA之后,该技术如何更好地我国经济安全。

  根据《采购法》:采购中的主体是指各级、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并且根据《采购法实施条例》,我国要推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化采购活动,因此各级采购主体的信息安全就显得尤为重要。我国采购法中所涉猎的采购主体拥有我国居民大部分的私人信息,倘若因为采购项目的电子化而被之人利用使得居民的私人信息得到泄露,产生的不利影响是难以估量的,更为严重的是,有些部门掌握着国民经济命脉的数据信息,如若被得到,将对我国的国民经济带来难以量化的损失。

  而区块链技术所独有的架构可以使得只允许和采购项目内容相关的信息得以公布,倘若黑客想借机通过采购内容信息公布的端口来获取机构的全部信息,也会因机构提前设置的多电子签名授权机制,无法通过该项机制的防护,进而获取我国的经济安全数据和居民的个人隐私数据。并且在制定采购需求的时候,由于每条信息都是可追溯的、无法被恶意的,从而避免肆意编制采购需求造成采购效率低下的后果。

  对一项采购活动的监督,理应按照项目生命周期来进行监督,即从采购主体编制采购需求到项目落成的。而当前对于采购项目的监督往往仅限于采购活动事前的对于编制采购需求的监督,而忽略了事中和事后监督,进而才会产生危机社会经济及生命安全的“豆腐渣”项目。

  采用区块链技术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由于供应商处在区块链中的一个信息节点上,它所输入的一切关于某项采购项目的信息都是不可修改且永久有效的,这就防止一些供应商在项目建设阶段,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因为这些信息都是将永久记录的,进而方便监督主体进行监督。同时,各行业大量的使用区块链及术后,监督主体也可以通过采购主体和供应商的行为是否存在显著性差异而进行预警,从而发现采购活动中的“寻租”等危害公共经济利益的行为。

  2014年《采购法实施条例》颁布后我国采购实际规模的增长速率更快速,这是因为该部法律更加细致规范了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则。可以看出我国采购金额已经从2003年的1659.4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31089.8亿元,增长了8.4倍,并且在2016年我国采购实际规模已经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4.2%,进而可以看出我国采购市场对优化配置我国公共资源有一定帮助。因此,我国采购市场运行能够很好的反馈出当前我国经济运行情况。而区块链技术,因其信息传输的全网同步性,并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应用,可达成对经济运行的实时,进而可以帮助我国更快的化解产能过剩行业的库存,同时也可以预警即将产能过剩的行业,做到提前预警,提前化解,从而避免因过快化解过剩产能带来的结构性失业问题,这也能使得我国宏观经济政策的滞后性问题得到改善,宏观经济的政策制定也更加科学、更有针对性。

  对于国内来说明,当前很多采购主体所使用的电子采购系统,都是由第三方机构搭建的,不可避免的会有在系统中植入病毒,从而窃取机构的数据。而区块链技术则能够把涉及采购信息的数据和不涉及采购活动的信息进行分割,拥有访问涉及采购业务权限的用户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是无法进入存有机密数据的数据结点。

  从国际角度来看,未来中国加入GPA之后,国内的采购市场肯定是要对加入GPA的国予以,面对国际上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我国采购主体极大可能会购买外国供应商提供的工程或货物。同时,我国中央采购市场之大,也会受到诸多国外供应商的青睐。特别是电子产品的采购,由于我国目前正在推动“互联网+政务”,因此各种电子设备都将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进而会产生国家经济数据外泄的,而基于前面所讲的区块链技术的优势,便可化解来自于境外国家或者国外黑客组织对我国经济安全的。

  区块链技术虽然能够帮助我国优化采购项目的信息管理、监督以及相应的信息安全等问题,但每项新技术的应用必然会导致与现行法律法规的冲突,区块链也不例外。同时现在我国本身懂得区块链技术的专业性人才数量较少,而既懂得区块链技术又通晓采购项目流程法规的复合型人才更是凤毛麟角。因此,人才短缺面临不小。最后就是应用该技术带来的收益能否抵偿成本问题。

  基于区块链技术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成立的智能合同,是由计算机通过共识算法所达成的,这与当前的《合同法》所的合同是当事人在符律规范要求条件下而达成的协议是相的,也就无法判定由计算机所搭建的智能合同是否受到《合同法》或其他相关法律的,对双方当事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也就同样不得而知。

  另一种原因在于该项技术与CA数字认证的区别也就是智能合同与电子合同之间存在了竞争关系。当前经过CA数字认证的电子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合同一方利益受到损害,便可以此为依据求偿法律救济,而基于区块链技术得到的智能合同,由于缺少像CA数字认证那样的第三方机构认证,因此并不能算作具有法律效力的合约。而当前CA数字认证因其成本较高和比较耗时等问题所诟病,区块链技术则能很好的弥补CA技术的不足。因此,我国应该加快为区块链技术提供相应的法律和制度配套设施,并对现有法律进行评估和调整,让该项技术为我国采购项目的安全保驾护航。

  目前,据工信部《中国区块链技术应用和发展(2016)》研究表明,当前世界各主要大国对区块链技术都呈支持态度,都在紧锣密布建设自身的区块链网络,而布好这张网则需要大量技术人才做依托。

  据BOSS直聘研究院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区块链技术人才缺口已经在2018年同期增长了9.7倍,发布区块链相关岗位的公司数量同比增长4.6倍。区块链相关岗位占到互联网行业总岗位量的0.41%,但专业区块链技术人才的供需比仅为0.15,高校在该领域技术与应用的人才培养、供给严重不足。

  当前在我国,设置采购方向的高校就很少,而单独设置该专业的学校就更是寥寥无几,因此在本身能够从事采购专业的高素质人才很少的情况下,在加之要懂得区块链技术的原理及应用,人才供给匮乏强烈。虽然,现在采购项目并不需要懂得以上两种专业知识的人才,但企业层面供应链管理等相关岗位则已经开始需要既懂得采购流程和合同管理以及区块链技术的人才。并且随着我国“互联网+政务”的不断推进,今后同时拥有采购和区块链技术的人才必定大有作为。

  应用区块链技术对于采购项目所带来的收益无疑是巨大的。倘若我国部门普遍应用区块链技术对相关数据的存储和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取证,则能更好的维护我国经济安全。但不可否认的是应用新技术所产生的固定成本和维护成本是巨大的,然不应由于建设区块链成本的高昂而放弃建设,应考虑该技术的永久收益,而不应担忧一时成本的增加。

  比特币的诞生,使得区块链技术这层神秘的面纱逐步被掀开。目前,我国乃至世界很多国家的研究型智库开始对该项技术的原理及普遍应用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并得出初步结果,2016年工信部发布《中国区块链技术应用和发展(2016)》介绍目前我国区块链技术发展情况,并对未来的发展模式和线做出预测,南京大学则与深圳创客共同设立研究,目的是将研究区块技术的理论付诸于实践,为我国培养更多的懂区块链技术的复合型人才。而国外区块链技术则在金融领域发热,摩根大通、花旗银行等全球金融机构都对该项技术进行研究,将在数字货币、跨境支付与结算等方面进行实践,降低银行的运营和风险成本。

  因此,本文认为,采购领域也应该搭上区块链技术这班高速行驶的列车,为我国采购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更多高校应与企业强强联合,培养更多采购加区块链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在未来,我国所研究的基于区块链技术对采购项目安全的研究可以作为范本为世界的采购项目安全建设提供参考。香野春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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