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综合物流> 文章内容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提供第三方物流有关情况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9-4-8 23:12:12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建设西部物流中心的,推进我省第三方物流加快发展,省确定由省商务厅作为推进西部物流中心建设牵头单位,提出了2008—2012年间,全省第三方物流占总物流的比重逐年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的高标准要求,并确定从今年起,省将第三方物流占总物流的比重指标纳入对省商务厅的考核内容。为此,我厅拟对各市州下达2008年第三方物流占总物流的比重考核目标。为准确掌握各市州第三方物流发展情况,以便合理确定2008年各市州考核目标,请各市州测算2007年当地第三方物流占总物流的比重(即:2007年当地第三方物流企业营业额占当地全部物流企业总营业额的比重)、预测2008年当地第三方物流占总物流的比重。要求数据准确,我厅将以各地报送的2007年数据为基数,以2008年预测数据为参考,确定2008年各市州第三方物流占总物流的比重考核目标。

  请各市州商务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尽快与当地发展、交通、工商等相关部门衔接,摸清情况,并务必于4月15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我厅。

  -------------------------------------------------------

  第三方物流:根据《四川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一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所附名词解释,第三方物流是指由型、专业化的物流组织(物流企业)提供的符合需求者业务程序要求的、独特的物流服务,又称合同物流。

  第三方物流企业:是指于买方和卖方之外的第三方,在委托方物流需求的推动下,为委托方提供全面的物流服务的专业化物流企业,其主要业务包括物流活动的组织、手掌痣的位置与命运协调和管理、设计最优物流方案、物流全程的信息搜集、管理等。

  物流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广义的物流企业即是业务涉及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活动以及将它们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有机结合的活动的经济组织。狭义的物流企业即是以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活动以及将它们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有机结合的活动作为其核心业务的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