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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13 1:48:0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0月15日,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保忠先生关于将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黄保忠先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0,7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质押给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本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 2019年10月14日,购回交易日为2020年10月13日,回购期限为365天。

  黄保忠先生本次股份质押的目的为投资需要。黄保忠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能力,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日常收入、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暂不存在可能引发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余额:本次系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迈林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上海迈林提供的余额为人民币66,483.62万元。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8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开具银行票据及票据贴现等),并为金融机构给予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具体金额以金融机构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方式包括连带责任及资产抵押、质押等。本次额度的授权期限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4)。

  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公司近日收到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六支行签订的《贸易融资额度合同》(合同编号:2019年贸融006号),为控股子公司上海迈林向上述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5,000万元的贸易融资总额度提供连带责任。

  5.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木材、化工产品(除化学品、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除专控)、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仓储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物业服务,海上、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煤炭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迈林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持股比例如下:公司持有99.5%,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万林国际运输代理有限公司持有0.5%。

  5. 本的范围:债务人支用主合同项下贸易融资额度而发生的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7. 期间:期间按乙方对债务人单笔贸易融资分别计算,自单笔贸易融资业务起始日起至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发生法律法规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王学兵和范冰冰的议案》,董事会相关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有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促进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采取了相关必要措施防范风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

  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有助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的经营决策及财务状况具有控制力,公司为此提供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造成影响。公司董事会已事前将本次事项相关材料提供给董事审阅,并获得到了董事的事先认可。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不存在违规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总额为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总额为人民币8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6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