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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众和关于子公司厦门华印地块所属区域之土地政策调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2-21 23:28:25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日前,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厦门市人民网站息了解到,2017 年 6 月厦门市人民发布了《关于废止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自行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的通知》[厦府〔2017〕214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工业用地管理,有序引导制造业产业转型,经市研究,村欲情史决定废止《厦门市人民批转市国土房产局等部门关于推进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自行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2012〕399 号)、《厦门市人民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局市国土房产局关于厦门市工业仓储建筑使用功能临时变更审批管理办法和土地年租金征收管理暂行的通知》(厦府办〔2014〕69 号)和《厦门市人民办公厅印发厦门市推进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试行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4〕78号)等 3份市。已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市,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一、厦门华印所属地块原适用政策2012年 12月 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整体厂区划入厦门市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自行政策区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55),根据厦门市发布的《厦门市人民批转市国土房产局等部门关于推进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自行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2012〕399号]),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整体厂区位于厦门市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自行政策区范围内。在自行政策区内、符合自行条件的企业,经市批准列入自行项目清单的,可申请将原有工业仓储用地改变用途为办公、商业、酒店等用途。

  二、土地政策调整情况根据 2017年 6月厦门市人民发布的《关于废止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自行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的通知》,《厦门市人民批转市国土房产局等部门关于推进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自行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2012〕399号)等文件已废止,子公司厦门华印地块将不再适用自行相关政策。

  

关键词:厦门仓储意见